法律高手进来~请教一道题
殡仪馆美容师甲某,一日见停尸房推进一满身酒气的年轻漂亮女尸,遂起歹意,于是美容师甲某半夜潜入停尸房,对女尸实施了奸淫。不料当甲某起身时却发觉这个女尸悠悠醒来,并见她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手机,拨通了110:"喂!110吗?我的丝袜不见了……" 请问:对于甲的犯罪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侮辱尸体罪未遂 B.侮辱尸体罪既遂 C.强奸罪未遂 D.强奸罪既遂
http://www.chinahaobaobao.com/Video/baby.mp3 D 那个女士并没有死,不构成侮辱尸体罪名的因素。 剩下的 强奸罪名 的要素 已经构成,虽然那女的是在醉酒状态,但并非醉酒女的本意。所以构成强奸罪 B,对象错误,这样理解,他开始犯罪的对象是尸体,他认为该女是死的。所以就是侮辱尸体既遂。而强奸的犯罪对象是妇女(活的)。。。呵呵,通俗了点 B对象不能 B
听着那声音吓死我了……R:37(3) 强奸是行为犯,只要实施即构成强奸罪,他主观故意已经存在(虽然是尸体),客观行为已经发生,虽然没有采用暴力手段那是因为对方丧失意识,没有反抗能力,在此种条件下应该构成强奸即遂,我只是纳闷她怎么知道自己被强奸了。要是在现实生活中,估计只要嫌疑人不承认,谁也拿他没办法。 {:5_556:} A自己想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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