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BBS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卓美眼科专家帮你顺利入警
查看: 2343|回复: 5
收起左侧

南阳体检公告已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6-16 10:2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110BBS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河南省统一考录人民警察南阳市体检工作定于2011年6月21日进行。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全部参加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务于2011年6月21日早上6:10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和相应的体检费用到南阳市政府(中州中路291号)大门口集合,按区域划分及分组排队。
  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下载《河南省考录警察南阳市体检考生须知》(正反打印)签名后体检时上交,并遵照执行,严格按照规定的分组、时间、地点集合进行体检,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发表于 2011-6-16 10:35:39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吧详细的东西转发过来吗  我打不开南阳人事网页

点评

关于公布河南省考录警察南阳市体检的通知 发布时间:06-16 10:16 来源:南阳市人事局   关于公布河南省考录警察南阳市体检的通知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林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6-16 10:46
站长新浪微博https://weibo.com/494920
关注招警、公务员考试最新考试信息考试动向从关注站长微博起步
点击举报违法不良信息,奖励论坛积金币www.110bbs.com
为响应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110BBS特别推出举报违法和不良信息专帖。
发表于 2011-6-16 10:4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公布河南省考录警察南阳市体检的通知


  发布时间:06-16 10:16  来源:南阳市人事局     



  关于公布河南省考录警察南阳市体检的通知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林业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人社〔2010〕203号)文件精神,现将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南阳市体检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河南省统一考录人民警察南阳市体检工作定于2011年6月21日进行。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全部参加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务于2011年6月21日早上6:10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和相应的体检费用到南阳市政府(中州中路291号)大门口集合,按区域划分及分组排队。
  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下载《河南省考录警察南阳市体检考生须知》(正反打印)签名后体检时上交,并遵照执行,严格按照规定的分组、时间、地点集合进行体检,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河南省考录警察南阳市体检人员区域划分及分组情况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原南阳市人事局网站)网址:rensj.nanyang.gov.cn。
  咨询电话:0377-63137511
  
  附件:河南省考录警察南阳市体检考生须知(请点击下载双面打印)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阳市公安局
                                                                                      南阳市林业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发表于 2011-6-16 12:3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河南省考录警察南阳市体检考生须知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集合,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经工作人员审验后方可参加体检。
三、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不乱用
药,避免剧烈运动。
四、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水、饮料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
五、体检考生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六、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勿做X光检查,以上两项须事先告知医护人员。
七、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八、公安类专业中的侦查类、公安管理类,非公安类专业中的其它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执行《公务员招录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第一条的“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的,不合格”的规定;公安类专业中的刑事技术类、法医类和非公安类专业中的信息化应用类执行《公务员招录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第一条的“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的,不合格”的规定。
九、体检前,体检考生通过抽签确定参加体检的顺序。体检开始后,由引导员按顺序逐一引入体检室。
十、体检考生抽签完毕后,由体检考生本人填写体检表(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并粘贴本人照片。体检表上只填写抽签序号,不得填写姓名等泄露考生信息的内容,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十一、体检考生禁止携带无线通讯工具和与体检无关的物品进入体检点,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一经发现,作违反体检纪律处理。
十二、体检考生在体检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体检考生进入体检点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单独活动,不得离开封闭点,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
十三、体检考生若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行为,按体检不合格处理。体检考生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取消体检资格。凡在考场内严重扰乱体检秩序,威胁他人安全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四、体检费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理(男生160元,女生170元,自备零钱),体检前直接交给体检医院。
十五、按照《公务员招录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8项体检项目当场给出结果,过后不再进行复检。参加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允许当场提出进一步确诊要求, 过后不再进行复检。①视力;②色盲,色弱;③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④纹身;⑤肢体功能障碍;⑥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⑦嗅觉迟钝;⑧血压。
除上述8项外,其它体检项目不合格者,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考录警察办公室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我已阅读以上各项规定,本人承诺严格遵照执行,如有违反,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体检考生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发表于 2011-6-16 20:38:32 | 显示全部楼层
houhou
发表于 2011-6-16 20:38:41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0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无图版|110BBS ( 豫ICP备2020034528号 )

GMT+8, 2024-5-15 04:01 , Processed in 0.132159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