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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9-8-14 11:5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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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赠扶养协议效力最高,因此I应得20万,但前提是I履行了约定义务(生养死葬的义务). 遗嘱继承高于法定继承,因为B 30万应得,但B在甲死后、遗产分割前因旧病复发也死亡,发生转继承,由其妻E及三字FGH 均分.
 订立遗嘱的对象应是法定继承人,因此甲给其朋友J的10万元应以遗赠的方式赠予,所以甲给好朋友J的遗嘱10万应是无效的.
 200-20-30=150万
 因A先于甲死,产生代位继承,由其子D代位继承法定继承中的份额.
 所以 甲的妻子,儿子C, D. 3人均分剩余财产.
 
 想请教大家一下,B发生遗嘱继承的转继承以后,其三个儿子在后面的法定继承中,还能去分剩余的财产么?
 还有一个问题,楼上有人说,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以外的继承人,这句话有法条确定吗?希望各位朋友指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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