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 发表于 2011-9-4 16:06:12

大家帮帮忙,看下这两个民法问题吧。

本帖最后由 WTO 于 2011-9-4 16:07 编辑

1、甲的画被乙盗了,乙卖给丙,甲知道画在丙那里,就找丙要求返还,丙不返还。这道题我想知道甲可以要求丙返还吗?丙算是善意取得吗?所有权人是谁?
2、甲丢失一幅画,被乙捡到,卖给丙,甲知道了,要求丙返还,丙不返还。这道题,甲有权要求返还,但是我想知道的是甲知道且向甲要求返还后,所有权人是谁?
大家帮忙看一下吧,这两个问题我纠结好久了。

孤峰 发表于 2011-9-4 16:16:51

1.可以,不属于善意取得,盗窃物不适用。所有权还是甲。
2.遗失物也不适用善意取得。所有权也是甲

零下一度的我 发表于 2011-9-4 16:18:50

1,盗窃之物不适用于善意取得,所有权仍归甲,甲有权要求返还。
2,遗失物也不适用于善意取得,所有权人有权要求返还。

WTO 发表于 2011-9-4 16:22:23

谢谢你们,但是如果丙是通过拍卖取得的呢?所有权归谁呢?

孤峰 发表于 2011-9-4 16:23:44

WTO 发表于 2011-9-4 16: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你们,但是如果丙是通过拍卖取得的呢?所有权归谁呢?

《《《民法各种疑难杂题汇》》》
http://www.110bbs.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81607&fromuid=70250
里面有个差不多的题,很详细解释

孤峰 发表于 2011-9-4 16:26:17

WTO 发表于 2011-9-4 16: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你们,但是如果丙是通过拍卖取得的呢?所有权归谁呢?

如果是拍卖的话,甲在知道后2年内追要,所有权还是甲。但需要给丙钱。然后再向乙追偿

WTO 发表于 2011-9-4 16:26:24

再问一下,有9万元债务,债务人以自己5万元的财产做担保,债权人放弃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是不是意味着保证人还得承担4万元的保证责任啊?

WTO 发表于 2011-9-4 16:27:49

孤峰 发表于 2011-9-4 16:23《《《民法各种疑难杂题汇》》》http://www.110bbs.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81607&fromuid=7 ...

嗯,昨天我也看到了,里面的解释确实挺完整的,以后会多多关注的。

WTO 发表于 2011-9-4 16:28:43

孤峰 发表于 2011-9-4 16:26如果是拍卖的话,甲在知道后2年内追要,所有权还是甲。但需要给丙钱。然后再向乙追偿

也就是说所有权人还是甲了,谢谢。

532051214 发表于 2011-9-4 18:55:41

甲所有

573736910 发表于 2011-9-4 22:52:22

简单

走了千万里 发表于 2011-9-5 08:49:24

{:soso_e149:}

子影梦兮 发表于 2011-9-6 18:53:03

前边回答的很完整了

子影梦兮 发表于 2011-9-6 18:53:09

{:soso_e100:}

子影梦兮 发表于 2011-9-6 18:53:17

细细体会

729301125 发表于 2011-9-6 19:01:58

是的,孤峰值得表扬

Mandhatr飞 发表于 2011-9-6 19:09:28

遗失物、漂流物、失散的饲养动物(以上各物均为动产)一般不能善意取得。对上述物的占有不是基于所有权人的意思,学说称为占有脱离物。(出卖人的占有分为占有委托物和占有脱离物)

根据物权法109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说明,所有权人并不因遗失而丧失所有权,但是如果通过拍卖或者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权利人请求返还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原权利人的损失,只能向无权处分人追偿。(根据物权法107条)并且有时间限制,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主张请求返还原物。

关于盗窃物《物权法》未明确规定,考试应该不会涉及到。学理认为盗窃物和遗失物一样,不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占有,不适用善意取得。

另外提醒你,善意取得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1.受让时是善意;2.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3.支付了合理的对价),所有权、质权、留置权、(登记)抵押权都可以善意取得。

Mandhatr飞 发表于 2011-9-6 19:09:48

遗失物、漂流物、失散的饲养动物(以上各物均为动产)一般不能善意取得。对上述物的占有不是基于所有权人的意思,学说称为占有脱离物。(出卖人的占有分为占有委托物和占有脱离物)

根据物权法109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说明,所有权人并不因遗失而丧失所有权,但是如果通过拍卖或者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权利人请求返还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原权利人的损失,只能向无权处分人追偿。(根据物权法107条)并且有时间限制,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主张请求返还原物。

关于盗窃物《物权法》未明确规定,考试应该不会涉及到。学理认为盗窃物和遗失物一样,不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占有,不适用善意取得。

另外提醒你,善意取得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1.受让时是善意;2.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3.支付了合理的对价),所有权、质权、留置权、(登记)抵押权都可以善意取得。

Mandhatr飞 发表于 2011-9-6 19:09:56

遗失物、漂流物、失散的饲养动物(以上各物均为动产)一般不能善意取得。对上述物的占有不是基于所有权人的意思,学说称为占有脱离物。(出卖人的占有分为占有委托物和占有脱离物)

根据物权法109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说明,所有权人并不因遗失而丧失所有权,但是如果通过拍卖或者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权利人请求返还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原权利人的损失,只能向无权处分人追偿。(根据物权法107条)并且有时间限制,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主张请求返还原物。

关于盗窃物《物权法》未明确规定,考试应该不会涉及到。学理认为盗窃物和遗失物一样,不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占有,不适用善意取得。

另外提醒你,善意取得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1.受让时是善意;2.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3.支付了合理的对价),所有权、质权、留置权、(登记)抵押权都可以善意取得。

Mandhatr飞 发表于 2011-9-6 19:10:04

遗失物、漂流物、失散的饲养动物(以上各物均为动产)一般不能善意取得。对上述物的占有不是基于所有权人的意思,学说称为占有脱离物。(出卖人的占有分为占有委托物和占有脱离物)

根据物权法109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说明,所有权人并不因遗失而丧失所有权,但是如果通过拍卖或者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权利人请求返还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原权利人的损失,只能向无权处分人追偿。(根据物权法107条)并且有时间限制,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主张请求返还原物。

关于盗窃物《物权法》未明确规定,考试应该不会涉及到。学理认为盗窃物和遗失物一样,不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占有,不适用善意取得。

另外提醒你,善意取得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1.受让时是善意;2.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3.支付了合理的对价),所有权、质权、留置权、(登记)抵押权都可以善意取得。

Mandhatr飞 发表于 2011-9-6 19:10:10

遗失物、漂流物、失散的饲养动物(以上各物均为动产)一般不能善意取得。对上述物的占有不是基于所有权人的意思,学说称为占有脱离物。(出卖人的占有分为占有委托物和占有脱离物)

根据物权法109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说明,所有权人并不因遗失而丧失所有权,但是如果通过拍卖或者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权利人请求返还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原权利人的损失,只能向无权处分人追偿。(根据物权法107条)并且有时间限制,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主张请求返还原物。

关于盗窃物《物权法》未明确规定,考试应该不会涉及到。学理认为盗窃物和遗失物一样,不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占有,不适用善意取得。

另外提醒你,善意取得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1.受让时是善意;2.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3.支付了合理的对价),所有权、质权、留置权、(登记)抵押权都可以善意取得。

WTO 发表于 2011-9-8 15:10:55

Mandhatr飞 发表于 2011-9-6 19:10遗失物、漂流物、失散的饲养动物(以上各物均为动产)一般不能善意取得。对上述物的占有不是基于所有权人的 ...

谢谢你

WTO 发表于 2011-9-8 15:11:21

suidedipan 发表于 2011-9-6 20:07债权人放弃的是物保吧?

放弃的担保物权。

WTO 发表于 2011-9-8 15:11:28

suidedipan 发表于 2011-9-6 20:07债权人放弃的是物保吧?

放弃的是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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