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幻的法 发表于 2009-11-28 01:48:35

默默无语两眼泪......

4个多月前,一个朋友给我讲了一个笑话,把我笑翻了,后来由于肚子太疼进了医院。医生给我做手术前,问我 为什么笑成这样,我就讲给他听。他听后狂笑不止,最后竟然笑死了。

我被送上了法庭。法官让我把那个笑话讲出来,由陪审团判定是否与过失杀人的事实要件符合,我要求签订免责合同。法官宣布休庭,一天后重新开庭,宣布接纳我的意见。于是,我当庭把那个笑话讲了出来,结果有人笑得敲桌子,有人笑得在地上打滚。后来,当天所有听到这个笑话的人都笑死了。

我瞬间成了名人,各路记者纷纷要求采访我,我知道这笑话讲出去可能构成公共侵害,于是对着镜头,我含糊地说了一番话,大意就是:“理由永远是谎言,信仰永远是**。节目播出后,引起巨大反响。可没想到,有一天,几个神秘便衣闯进我的卧室,把我连拖带拽拉到一个黑屋子里。过了好久,一束强光照到我脸上。我勉强睁开眼睛,惊呆了,坐在我面前的人是目前惟一与我一样家喻户晓的人——总统。

总统大致交待了抓我的目的,很简单:把这个笑话录下来,然后送到中东敌对国家的独裁者那儿,笑死他。我只好答应他的要求,同时提出此笑话属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不可针对平民。总统答应了。

两星期后,总统宣布已经掌握了那个笑话的关键技术,并且在沙漠地区试用成功。这在国际间引起轩然**,很多国家惊慌失措,国际军事学家将此命名为“笑威慑 ”。就在此时,东方一个国家突然宣布也掌握了该笑话,原来给我讲笑话的那哥们投靠了该国。于是,我们之间形成了“笑威慑平衡”。


4各月过去了,我已经风烛残年。在离开世界之前,作为历史见证人,我想有必要把这个笑话讲给大家。那天,我朋友给我讲的这个笑话很简单,很短,就一句话:河南马上就要公示了!!!!

梦幻的法 发表于 2009-11-28 02:01:34

http://www.qq163.com/song/42/470.htm

ly520jyf1314 发表于 2009-11-28 02:02:09

{:5_555:}

zhuwei520 发表于 2009-11-28 07:06:39

{:5_555:}

草根 发表于 2009-11-28 07:29:53

{:5_556:}

liuhuilinhan 发表于 2009-11-28 08:02:13

{:5_557:}

312277611 发表于 2009-11-28 08:42:15

R:40(3)

↘款爺 发表于 2009-11-28 09:12:31

晕。一个笑话,这么长。

weizheng_911 发表于 2009-11-28 09:27:22

R:angry

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

长~~~

sunxia1988 发表于 2009-11-28 09:41:51

有才啊

沣沣 发表于 2009-11-28 11:14:19

外赛你好牛逼哈

巡特警 发表于 2009-11-28 15:54:32

{:5_556:}

绝版小侯 发表于 2009-11-28 18:22:26

没有什么好笑的
反而让人深思

--POLICE-- 发表于 2009-11-28 19:24:04

{:5_551:}天啊。。。。。。雷死我吧。。。

wuxin516 发表于 2009-11-29 14:44:11

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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